| 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扬州市邗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
––在2007年12月10日扬州市邗江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上
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丁志潮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扬州市邗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我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35名,分配到128个选区进行选举。依照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各选区依法选举产生扬州市邗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5名。
扬州市邗江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选区选举产生的235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235名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新当选的235名代表既有广泛性,又有代表性,其中:工农代表82名,占代表总数的34.9%;领导干部代表78名,占代表总数的33.2%;非中共党员代表70名,占代表总数的29.8%;妇女代表65名,占代表总数的27.7%。代表的知识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具有本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95名,(其中:硕士生5名、研究生2名)占代表总数的40.4%,比十三届提高了21.3%。代表年龄更趋合理,35岁及其以下的32名,占代表数的13.6%,比十三届提高了3.0%;36岁至55岁的中青年代表192名,占代表总数的81.7%,56岁以上的11名,占代表总数的4.7%。连任代表64名,占代表总数的27.2%。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2007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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