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纪要

    2007年12月10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常委会主任潘恒惠,副主任丁志潮、王桂英、柏高瑾、徐金才、刘如松和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2名委员缺席。区政府朱跃龙副区长,区法院刘玉祥院长、区检察院王亚民检察长,区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邗上、汊河、蒋王、新盛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潘恒惠主任主持,共五项议程。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田春明局长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08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2007年度,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克难求进、奋力拼搏,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积极推进了公共财政建设,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08年,预算安排继续向关注民生方面倾斜,结构比较合理。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会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努力提高财政收入的质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改进财政工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检查,保证资金到位。会议要求将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王金强主任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有关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对于少数还在落实过程中的审议意见,要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落实到位。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志潮所作的《关于扬州市邗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新当选的235名区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原则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授权主任会议根据本次会议意见修改后定稿。

    会议对召开邗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作出了《关于邗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邗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5日在扬州举行。讨论通过了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列席人员的确定原则。

出席人员:潘恒惠、丁志潮、王桂英、柏高瑾、徐金才、刘如松、

王春尧、王修奎、朱快乐、刘  静、李立阳、杨根宏、

吴建初、陈春寿、范世宏、祝志骏、夏卫红、徐受平、

蒋元峰、蒋孝春

缺席人员:陈万良、韩国平

列席人员:朱跃龙、刘玉祥、王亚民、王金强、田春明、韦  敏、

李玉群、蒋  明、朱万国、谢彦平、李华康、汤灿辉、

岳国兴、卢华童、刘东德、颜春飞、张德文、徐义勇、

陈志奇、陈书友、阮衍喜、王  宏、陈德义、曹长才、

茅加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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