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邗江区2006年11月份大事记 |
|
11月1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会长、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心芳一行,考察江苏牧羊集团。 11月2日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扬州市邗江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赵华定。 11月2日 区政协召开七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区政协主席钱德永主持会议,副主席唐国华、王功懋、周适中、吴德阳等24名常委出席会议;区政协党组书记田圣春,区政协党组成员、区委统战部部长范建生和区政协各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与会同志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员任免事项。 11月2日 经政协扬州市邗江区委员会七届十九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孙志平同志任政协扬州市邗江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孙明洲同志任政协扬州市邗江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优平同志任政协扬州市邗江区委员会社会事业法制委员会主任; 免去夏新华同志政协扬州市邗江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宏斌同志政协扬州市邗江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11月5日 中科院与扬州市人民政府共建“中科院扬州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中心”及中科院有关分院所与邗江区人民政府共建分中心的签约仪式在扬州迎宾馆隆重举行。中科院理化所科技市场部部长李世元、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赵明扬分别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程希签订了《共建中科院理化所分中心协议书》、《共建沈阳自动化所分中心协议书》。此外,中科院长春应化所与琼花集团签订了《共建琼花中科应化新材料工程中心协议》,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与扬力集团富力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建激光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协议》。 11月7日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扬州市邗江区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副区长王庭国。 11月8日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在东起何桥村委会,西至原328国道附道(何桥村马庄组),南起四联村姚巷组北首,北至原328国道附道(何桥村立新组)境内,设立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和月社区居民委员会。 11月8日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东起何桥村委会,西至原328国道附道(何桥村马庄组),南起四联村姚巷组北首,北至原328国道附道(何桥村立新组)的住宅小区,定名为“和月苑”。 11月9日 经扬州市邗江区工商业联合会第七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吴正元同志不再担任扬州市邗江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职务。 11月9日 扬州市政府副市长纪春明在区委常委祁胜媚陪同下,到甘泉镇长塘村实地调研“农村三大合作”问题。 11月10日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扬州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程希。 11月10日 区委党校、区教师进修学校举行建校五十周年校庆仪式。扬州市委党校副校长吴建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勾凤诚等领导到会祝贺。 11月11日 江苏省军区选培办主任魏瑞明率综合工作组在扬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叶建东,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张苏煜,区人武部部长王平的陪同下,视察扬力集团武装工作情况。 11月14日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阶平视察扬州石塔律师事务所和扬州金星光律师事务所。区司法局局长夏向群就全区律师管理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11月14日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扬州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程希。 11月15日 经区委研究决定: 免去王炳松同志中共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北洲工业园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11月15日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王炳松同志扬州市邗江北洲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11月15日 经扬州市邗江区总工会九届三次全委会选举,并经扬州市总工会批复同意,徐正凤同志当选为扬州市邗江区总工会副主席。 11月18日 扬州市政府市长王燕文,市政府秘书长杨明荣一行,到邗江调研经济工作。区委书记程裕松,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赵华定,副区长尤在晶、王庭国等参加座谈。 11月18日 瓜洲镇建华村股份合作社正式挂牌,这是扬州市第一家村级股份合作社。 11月20日 槐泗镇槐子村成为扬州市第一批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11月20日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主任: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赵华定。 11月24日 经江苏省政府审核,今年7月在槐泗镇为抢救2名溺水少年而献出年轻生命的贵州省青年严子相,被正式追认为革命烈士。 11月24日 邗江区43名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成为扬州市首批政府组织培训的“国家级”职业经理人。 11月25-26日 区委、区政府在扬州举行“中国扬州邗江数控(锻压)机床产业发展论坛”,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科技部部长李冬菇,江苏省经贸委副主任刘成龙,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蔡爱华,扬州市政府副市长孙玉坤、市长助理张瑞忠,清华大学教授魏喜新,同济大学教授、同济大学现代制造研究所名誉所长张曙,南京理工大学教授张世琪,北京机电研究所教授、精密成形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钟志平,区委书记程裕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云程,区政协主席钱德永,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佳宏,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赵华定,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勾凤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高瑾,副区长秦兴方、王庭国等区领导参加活动。 11月28日 邗江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云程,副主任丁志潮、李一平、王桂英、柏高瑾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区政府代区长程希,副区长尤在晶,区法院院长刘玉祥,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民,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商务局、粮食局、财政局、国土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工办等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杨庙、槐泗、方巷、公道镇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胡林森等八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高瑾主持,共5项议程。 会议开始前,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集中学习。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尤在晶所作的《关于邗江新区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明寿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的汇报》。针对上述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将以常委会文件形式送达政府办理。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刘如松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0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报告提出的邗江区2006年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有关人员任免事项。 会议最后讨论确定了常委会下次会议议题。 11月28日 邗江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程希代区长的提请,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决定免去王炳松同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11月28日 邗江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王云程主任的提请,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任命陈书友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11月28日 邗江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院长刘玉祥的提请,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任命张澎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过雪琴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万永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李典法庭副庭长。 免去张澎同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朱生东同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丁寿平同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国喜同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玉华同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1月28日 邗江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检察长王亚民的提请,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任命樊跃先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范俊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蒋竹君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夏继金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冯勇军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顾金云同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任成霞同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赵学武同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本月: 邗江区契税征收管理所被江苏省财政厅评为2004-2005年度省级文明契税所。 江苏省第七届“五星工程奖”舞台表演艺术奖评选揭晓,邗江区创作的小品《宠物情缘》荣获金奖,二重唱《追梦春风》、舞蹈《大剪刀》荣获铜奖。 凤凰岛生态旅游区跻身首批省观光农业园。 由邗江华实特种林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樱花、樱叶顺利通过扬州检验检疫局检验后运往日本,成为江苏省首批销往日本的樱花食品。(邗江区档案局网)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