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紧扣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主题,始终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一主线,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目标明确,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局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
经过学习提高、对照检查、案例分析三个阶段的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后,我局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干部能力显著提高,环保业务工作有了新的突破,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整个能力作风建设活动中,我们始终抓住四个“坚持”。
1、坚持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今年3月,区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意见》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是组建机构,加强领导。在第一时间组建了以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邗江区环保局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办公室,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召开会议,统一认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碰头会和全局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等相关会议。明确了各科室的分工,细化了各部门的责任。三是拟定方案,明确责任。在深刻领会区委办文件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贯彻区委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领导小组五个方面的工作,细化了四个阶段的具体措施。此外,还制定了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责任一览表及主要活动安排表。
2、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于活动始终。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认真学习十七大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同时,还召集全局人员共同学习了扬州市委书记季建业同志关于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的相关讲话材料,分批专题学习了朱快乐、赵万富先进事迹,观看了南京市模范法官吴苹等人先进事迹录像。副局级以上的干部根据学习的内容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各科室负责人按照局干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完成了一篇主题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分析报告,并进行了交流和传阅。此外,我局还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学习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部门考核内容之中。
3、坚持将联系群众贯穿于活动始终。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走村串户”活动,利用市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的契机,由局负责人带队多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眼中的环境保护及环保队伍情况,倾听群众的声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此外,我局还在14个镇(街道)、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及相关群众中分发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征求意见表。再次,走进市行风热线,倾听群众的呼声,解答群众的疑问,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针对收集来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召开了党组工作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和研究,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积极开展自我剖析,分析原因,拿出对策,并进行交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4、坚持将宣传引导贯彻于活动始终。我局充分运用网站、宣传栏、横幅等途径,通过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工作意见》。及时总结本局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此外,按时向区能力作风办报送活动信息及相关活动资料。
二、对照问题,仔细排查,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局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在5-7月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中,我们发现了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几项问题:一是环评时间问题。近年来,我区新办企业数量急剧增加,环评数量也随之大增,尽管我局及时增加人员,强化业务培训,但由于业主对环评业务要求不熟悉,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有效材料,因而造成环评时间长的问题。二是关于环保收费问题。去年以来,江苏省对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了大幅度的提高,省、市环保部门下达给我区的排污费征收指标任务成倍增长,为了完成上级任务,我局加大了排污费的征收和行政处罚的力度,但由于有关行政处罚和排污费征收的宣传解释不够,导致部分群众不了解情况,误以为环保收费较高。三是关于环境管理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消费方式的变化,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受资金、政策、体制的限制,老百姓的一些环保诉求还无法做到及时解决到位,因而对环保工作有看法也是客观的。
三、改进作风,注重实效,切实提升干部能力
针对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意见,我局党组及时进行认真研究认为有些问题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不少问题是因为我们工作不到位,服务不周到造成的,必须下决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秉承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思路,正确处理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牢牢树立环保为经济、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坚持科学发展观,履行环保职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1、积极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加强全体人员特别是环评编制人员的学习和交流,注重环保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研究,认真领会环保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的本领。同时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尽最大可能方便企业。首先,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加强与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规划、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建立了正常的联络通道,定期交流信息,及时掌握项目落户情况。其次,完善和改进窗口服务。选配业务骨干到窗口坐班,实行科长负责制,将中心窗口主任与综合计划科长合并一人担任,进一步明确科长、大厅工作人员及局领导的职责。要求窗口服务人员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讲清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登记表项目直接在窗口办理,3天内办结。报告表自接到环评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市以上环评报告书项目,及时与市对接到位,出具相关前置手续,保证项目正常推进。再次,进一步简化程序服务建设项目。在项目申报登记的同时发放两个环评等级的办理须知和相关资料,使企业从申报到拿到手续只需2次。建立了回访制度,项目确定环评等级后,登记表项目每3天、报告表项目每5天回访一次,询问建设项目目前到什么程度,有无难度,需不需要帮助等。实施微笑服务,对前来办事的人必须笑脸相迎,详问、细答,全心全意方便和服务群众。最后,成立重大项目服务办公室和技术小组。每月定期了解重大项目的信息,及时介入指导服务、并作全过程跟踪,保证企业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政策把握准确,不走弯路。
2、继续加大环境管理力度。“整改落实”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力度。一是狠抓项目“三同时”验收。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全力推进“三同时”验收工作。年底将完成邗江工业园、邗上街道、杭集工业园等项目的验收,力争通过二年的努力,全面完成有关工业企业、三产服务业“三同时”验收,确保“三同时”执行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二是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我局已印发了《关于申领〈排污污染物许可证〉的通知》,督促全区符合发证条件的91家企业按时领取排污许可证,截止到7月份已发放76张排污许可证。今后我们将总结现有经验,注重实效,采取宽发严管的办法,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按时领取排污证,实现排污规范化管理。三是严格项目审批。在项目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环境规划,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环境规划的项目,积极支持,及时帮助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加强建设项目开工前期的环境管理,提前介入,跟踪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经济发展。同时,对重点污染企业继续实施限期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四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主抓“四化”:视觉指标抓美化、听觉指标抓净化、质量指标抓优化、公众参与抓实化。同时科学征收环保费用,足额征收法定收费项目,低限征收服务性收费项目,统一尺度严控执法性收费。重点查处镇(街道)、园区等企业污染物排放和违法建设项目等违法行为。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在处罚的同时更加注重整改措施的落实,对立案处罚的环境违法单位,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时,根据处罚条款规定,明确提出停止建设、停止生产、限期治理、限期改正等强制性规定,并由现场执法人员监督执行到位,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的行为。
3、妥善处理各种环境信访。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环保工作的落脚点,逐件落实,限期解决,依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力求做到“三个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放过;违法行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到位不放过。当前,重点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等扰民问题。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着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同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从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入手、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立全社会大宣传的指导思想。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形式,在做好重大宣传纪念日集中宣传的同时,开展环境信访、环保进社区、进学校、环境圆桌对话、项目建设环保审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专项宣传普及活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妥善处理环境信访纠纷和各类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