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邗委组电[2008]10号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邗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杭集工业园、北洲功能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公司)、院、行、社、中心、群团、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3月31日,我区召开了学先进树典型事迹报告会暨能力作风建设推进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意见》(扬邗委发〔2008〕22号)。为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领导班子、工作班子要组建到位
按区会议要求成立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同志担任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1名联络员,做好和区能力作风办的沟通衔接工作。
2、实施意见要制定到位
根据区委《意见》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本着务实创新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3、工作计划要安排到位
按照各自实施意见内容,研究制定各阶段主要活动安排表,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日程安排和序时进度。
4、具体工作要部署到位
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抓好动员部署,并尽快启动,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5、目标任务要分解到位
围绕能力作风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抓好工作任务的分解,做到任务明确,时间要求明确,责任明确,形成《推进能力作风建设责任一览表》。
请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五个到位”的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于4月8日前将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含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包括《推进能力作风建设责任一览表》)和各阶段主要活动安排表报区能力作风办。
区能力作风建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五楼东会议室,办公室电话(传真):87862963,联系人:王文军、张晓芹,电子邮箱:hjnlzfjsbgs@163.com。
扬州市邗江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3日 |